主页 > 精品科室 > 计划生育 >

顺产后不来月经可以不避孕吗?


来源:厦门鹭港妇产医院
时间:2018-07-06

看文字太累,直接咨询更快捷、更省时!

顺产后不来月经可以不避孕吗?厦门鹭港妇产医院专家表示:一般情况下,顺产产妇合适的同房时间在产后8周以后。因为女性生殖器官大约需要8周左右才能恢复正常,分娩时撑大的阴道粘膜变得很薄,容易受损伤,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恢复。产后不来月经也应该做好避孕工作,即使母乳喂养期间,也有可能会怀孕。

》》产后怎么避孕好?《《

产后月经的恢复常常每人都不同,有早也有晚,难以预测。由于排卵是发生于月经前的14天,如果在月经前,排卵期有性生活而又没有避孕,此时即可能受孕,使月经不能来潮,但此种情况往往使产妇误认为月经还未恢复,直至有了症状,如恶心、呕吐明显,甚至发现腹中已有胎动,才去看医生。因此,产后不要误认为月经未来,就不用避孕。相反,却要严格地避孕,以防产后近期妊娠带来的危害。

正常来说,女人生完孩后,如果经过产后检查,确认身体已恢复健康,那么在可以开始过性生活时,就应当避孕;因为这时卵巢可能已经开始排卵,女性已经看具备了怀孕的基本条件。就有不少人由于认为自己在哺乳期不来月经就不会怀孕,所以就补采取避孕措施,结果却造成了怀孕。

厦门鹭港妇产医院专家特别提醒:一旦在产后短时间内怀孕,由于子宫壁肌组织还没恢复正常,子宫很软,不易收缩,在做无痛人流手术时容易引起机械性损伤、过多的出血和子宫穿孔等并发症。因此,您在产后为了调养好身体,做好产后避孕工作,切不可疏忽大意或怀有侥幸的心理。

意外怀孕后做人流的更佳时间是怀孕35~50天,因为此时孕囊大小合适、胎体尚未形成,子宫不太大,子宫壁肌肉也较厚,胚胎容易吸出来,因而手术时间短,出血量少,手术难度和身体损伤最小,人流后身体恢复得也较快。若妊娠月份大,胎儿骨骼已形成,子宫体积变大,子宫壁变薄,手术起来很就较困难,而且手术时间长,出血量较多,术后恢复时间也延长,你痛苦也较大,所以选择更佳的人流时间是很重要的。

{我在更佳人流时间内,我要预约手术,享受优惠}

 

【确保安全人流,VIVI(薇薇)保宫无痛人流专业人流医院】

1、就医私密:人流毕竟有点私密性,谁也不想自己去人流时有很多人在场或者碰到熟人也在就医。鹭港妇产医院倡导"一诊一患一室"模式就医控件,私密性;当天确诊,及时手术;严格采用手术材料,手术交叉感染。

2、手术医生权威:人流虽然是小手术,但是经验丰富的医生来实施的话,就能更安全。鹭港妇产医院聘请国内知名的妇科医生及万例医生人才,组成"鹭港妇产名医堂",女性的健康安全。

3、技术先进:用来人流的设备随着科技的发展不断更新中,先进的设备能确保人流的安全;国际先进的人流手术能患者无痛、更安全。鹭港妇产医院全套引进进口设备,首家导入PPS及人流白皮书规范诊疗系统。引进VIVI(薇薇)保宫无痛人流技术——世界卫生组织(WHO)誉为"温柔的子宫吸引术",确保每一位患者的安全。

4、手术室级别高:厦门鹭港妇产医院导入国际麻醉标准及国际认证别层流净化手术室,手术**无菌,安全更有保障。

{点击预约享受人流优惠,咨询人流优惠价格}

专家温馨提示:更多关于价格和其他妇科问题,您也可以直接点击咨询厦门鹭港妇产医院在线专家,专家会为您做详细的解释,祝您健康!

QQ3448919595

电话:0592-5880739

温馨提示:关注"厦门鹭港妇产医院"官方微信号(xmyxlgfcyy),获取更多优惠信息。

长按保存下方二维码,微信扫描关注

半懂易产生误区,不如点击在线咨询


猜您还在找

点击查看更多文章

心疼流量?有疑问?轻松一点免费咨询!

在线咨询

电话咨询

来院路线
在线咨询EXPERTS ONLINE CONSULTATION

您好,请问您有哪些妇科问题想要咨询?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!

厦门鹭港妇产医院网友点评

言小夫
整体环境还是比较干净,让人比较舒服!而且医院的医护人员服务态度也很好!硬件设施方面比较齐全,收费比较正规,不变相收取相关费用。
君若兰香
我才毕业出来,跟男朋友一起住的,哎,没有做好措施啊,怀孕了,朋友介绍我来的,感觉还不错,至少心里的一块石头放下了。
王女士
我是在网上预约的,不用排队,去了后护士直接领我去看医生,很方便。
迟到的女孩
因为不懂事,意外怀孕了,医生给我推荐了保宫无痛人流术,手术只要几分钟,全程下来2个小时就搞定了。
忧伤的双子
医院环境很不错,一点都没有刺鼻药水的气味。医生态度也很好,很耐心的给我讲解了病情。
嘉嘉的春节
平常白带异常,又黄,到了鹭港妇产医院才知道得了宫颈糜烂,很感谢鹭港妇产的医生护士们。
鹭港留言信箱(免费帮您分析病情当天内回复)
厦门鹭港妇产医院 | 版权所有
2018 版权所有@厦门鹭港妇产医院,闽ICP备16014353号,(闽-厦)医广【2022】第05 -30-23号